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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编委办公室四措并举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

发布日期:2017-01-13 信息来源:保定市编委办

        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保定市编委办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认真研究,积极开展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早入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省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下发后,该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于2016年10月12日全市编委办主任会议上,对县(市、区)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23个县(市、区)提早动手,加紧工作,认真制定本地清理规范工作意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迅速启动。2016年11月3日,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在全省第一个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保办字〔2016〕59号);明确全市清理规范工作分为安排部署、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三个阶段,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开展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
        三是严格测算,落实到位。按照市直现有事业编制总体10%比例核减的总体要求,对列入分类范围的438个单位完成了测算,除高校、中小学、医院等46个单位不予核减外,其余392个单位应核减编制1685名。
        四是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参加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主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计62个,按照文件要求,该办制作了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模板,指导市直392个事业单位按照模板完成清理规范意见填报工作。截止到2016年12月27日,按照政策要求,完成了36个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所属的201个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审核工作,科学界定职责、严格分类标准、减少单位数量、核减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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