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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积极推进省级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发布日期:2016-12-30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编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精神,石家庄市主营业务收入300亿以上的8家开发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同时,明确其余开发区与县(市)区组建行政审批局统筹考虑,在开发区设办事窗口,采取代办、领办、帮办等方式,协助企业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整合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对现有行政审批职能重新“洗牌”,将行政许可权“无缝”对接到行政审批局集中行使。晋州市将财政局等8个部门的26项审批事项划转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鹿泉区将保留的16项审批事项整合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开创了管理成本降低、审批效率提升的双赢局面。
        加大放权力度,明确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职责匹配、能放皆放”的原则,赋予开发区同级政府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采取开发区“点菜”提出需求目录,政府“端菜”有序下放行政权力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精准放权、精准落地。
        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平台搞服务。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依据综合服务和审批职能,设立多个办事窗口和分类业务区,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同时封存原审批印章,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精简了繁琐复杂的审批流程,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理、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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