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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编委办四项措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6-10-20 信息来源:望都县编委办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望都县编委办从细节入手,立足法制化、追求精细化,通过四项措施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抓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权威性。为了切实把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望都县编委办先后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机构编制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细化了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和考核奖惩办法,逐步建立起职责清晰、规范高效、严谨细致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是抓流程规范,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从规范工作标准和流程入手,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望都县编委办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流程,明确了工作的依据、要求、步骤和每个工作岗位的具体责任、权限。并对人员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的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电子政务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提高了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抓执行力度,提高管理的长效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编委办实际,制定了工作要点,建立了目标管理台帐,明确了时间表和责任人。同时,利用学习例会等时机,定期或不定期对执行制度、落实目标责任进行核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保证全县各项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落实。
       四是抓能力提升,提高管理的创新性。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采取领导领学、政策解读和交流讨论等方式,做到“懂政策”;另一方面,认真梳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任务,做到“家底清”。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干部政策理论素养和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潜力与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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