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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部完成

发布日期:2016-08-31 信息来源:磁县编委办

       磁县县委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通过认真学习上级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扎实推进,使该工作按要求全面完成。
       一是领导抓,抓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磁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全面负责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先后印发了《磁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关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划转的通知》,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是统一抓,抓统一。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有关单位在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平稳交接。
       三是具体抓,抓具体。在具体工作中,各单位分工具体,工作明确。县编委办牵头抓总,具体负责调整职能,机构编制整合;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卫计局、审计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将新农合机构、编制、职能、人员和基金、资产、档案、信息系统等进行了全面审核摸底,做好整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事项的协调衔接。截止目前,县卫计局管理的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及国有资产已整体划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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