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三措并举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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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30 信息来源:魏县编委办
为使县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魏县三措并举,对县政府部门职责关系进行了理顺调整。
一是领导重视,提高认识。“三定”规定是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尤其是省直管试点县取消后,魏县召开了重新修订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会议,使县政府各部门充分认真到“三定”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二是严格程序,按章办事。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牵总,县政府各部门配合,由县政府各部门将本部门接收省直管试点县权限进行汇总,经县编委办认真审核后,制定了《魏县政府部门职责调整事项目录》,共调整县政府部门职责234项。其中,新增职责5项、取消职责227项、划转职责2项。《魏县政府部门职责调整事项目录》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印发。
三是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县政府各部门履行职责时,严格按照《魏县政府部门职责调整事项目录》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责调整情况,与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配套使用,新增的职责必须承接好,取消的职责一律不得实施,县编委办组织人员深入到部分政府部门适时进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