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编办确定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组织各部门对实名制信息平台数据进行规范完善,确保平台数据的完整性;二是全面掌握机关事业单位当月发生的人员调(流)动、职务变更、退休(病退)、辞职、辞退、开除、减员等情况,通过填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变化一览表》、《增减花名册》、《增减情况统计表》等材料,做到及时调整,动态管理。同时,对当月未发生人员变动情况的单位实行零报告;三是实现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同步,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全市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力推进了全市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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