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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94号(废止)

发布日期:2014-08-20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按时进行年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了有效期,自动废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单位未经注销登记的,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续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单位,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证书号

单位名称

113000000288

河北省档案咨询开发服务中心

113000000444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113000000724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113000000725

河北省企业家流动服务中心

113000000726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13000000866

河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113000001082

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驻北京办事处

113000001141

民间故事选刊杂志社

113000001240

河北省太行山科学试验站

113000001351

河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113000001356

河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113000001390

河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113000001391

河北省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000001421

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000001433

河北省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

213000000989

河北省工贸技工学校

213000001116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21300000112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计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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