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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责任清单

时间:Jul 28, 2016 5:38:51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文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责任清单

(共22项)

(其中:部门职责9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2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2项)

 

 

 

 

 

 

20156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室

备注

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

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

办公室

 

协同有关部门审查县管干部的入党,提拔任用及评奖中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

政策法规股

 

2

制定全县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执行人口计划的措施、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和全县计划生育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

定期调查解剖村街,做好人口数据分析。会同县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人口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有限目标责任制的指导分解和考核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的审核、汇总、分析和调查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账卡设置与管理

规划统计股

 

3

管理全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相关政策建议

流动人口管理股

 

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

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4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药具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并指导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工作。

规范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科学技术股

 

参与并指导国家规定的对育龄群众组织实施病残鉴定工作和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科学技术股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科学技术股

 

推动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科学技术股

 

拟定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药具站

 

承担本级的药具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统计、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发放服务等工作,对下一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药具站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生育水平,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技术支持、避孕节育知识普及和优生优育技术指导

科学技术股

 

5

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

宣传教育股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

宣传站

 

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综合治理性别比理办公室

 

6

编制使用和管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督促落实县以下各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对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

负责对全县计划生育经费、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事业费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检查。

财务室

 

7

承办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及时汇总上报信息通报数据。

办公室

 

8

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

调查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

执法队

 

9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由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履行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郭建良                           填报时间:2015625                          联系电话:5231970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相关政策建议;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计生局

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信息定期教育通报制度,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大流入、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流入人口定期查验《婚育证明》、提供避孕药具、节育技术和孕情服务。对流出人口依法签订合同,办理婚育证明,加大跟踪管理服务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国人口发〔200949号)《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如,王某从湖南到廊坊打工,其未成年子女要在廊坊读书。按照要求需要房管局提供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公安部门提供居住证明,民政、卫计部门提供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工商部门提供工作或执照证明,就近安排入学。

卫生局

负责流动人口的健康检查、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和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信息管理;推进流动人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安局

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高危人口列管控制和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承担县综治委实体人口专项组办公室、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教育局

负责指导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管理工作

工商局

督促流动人口经商人员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依法查处流动人口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

房管局

负责对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

民政局

负责低保家庭救助;对结婚、离婚、死亡及人口收养情况进行登记并按时通报信息

2

出生人口

性别比

计生局

负责建立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B超管理、定点凭证引产管理等制度;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1、《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111号);3、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号)

某地专门成立性别比专项整治办公室,抽调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办公、集中查案。在集中整治活动中,公安部门开展两非重点线索的跟踪、布控和突击行动,卫生计生部门开展非法行医点的集中整治和引流产定点单位的检查,并开展生育全过程管理督查,药监部门开展药品销售机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情况的检查。各单位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形成了强大合力。

卫生局

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公安局

负责两非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法打击溺弃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流通、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

                                    

 

 

 

 

 

 

 

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生育政策咨询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再生育审批服务

政策法规股

5236887

2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咨询

农村本分家庭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咨询

综服股

5281228

3

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政策咨询

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政策咨询

政策法规股

5236887

4

受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来信来访、投诉建议

接受流动人口提出的在计划生育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办理等的咨询、来信来访、投诉,按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流动人口管理股

5228700

5

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孕环情检查、放取环、人工终止妊娠坟、输卵管输精管结扎等

流动人口管理股

5228700

6

指导开展全县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指导开展避孕节育宣传、咨询、指导、手术、随访服务

科学技术股

5237875

7

指导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指导对待孕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科学技术股

5237875

8

指导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指导开展农村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

科学技术股

5237875

9

5.29计生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主题宣传活动;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

人口计生宣传

宣传站

5231505


四、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           再生育审批事项监管

 

单位:文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再生育审批事项合法合规性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1、县乡两级再生育审批工作人员。

2、行政许可相对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

(一)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错批和乱批再生育指标情况。

2、是否存在超时限审批情况。

3、是否存在私自增设审批条件。

4、行政许可相对人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生育指标情况。

(二)监督检查指标

1、日常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对县乡两级再生育审批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不少于10个审批案卷。

2、年终检查:每年年底前对县乡两级再生育审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

(二)对受理的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监督方式。

四、监督检查程序和措施

县人口计生局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县人口计生局组织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开展法制监督。

(二)县人口计生局每次监督情况向全县通报。

五、监督检查处理

(一)发现被行政许可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欺骗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注销许可,属党员干部的,通报纪委进行处理。

(二)发现再生育审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审批、越权审批、弄虚作假乱审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单位:文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

乡(镇、农场、管区、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落实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关的举报受理与处理。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流动人口工作层级监督。对本县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系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日常层级监督。

(二)流动人口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卫生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要求或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检查。

(三)流动人口个案举报调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和有明确线索来源的群众举报进行调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

四、监督检查措施

平时调研督导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监督检查程序

1、制定流动人口专项监督检查方案。

2、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和范围。

3、组建队伍实施。抽调人员,组建队伍,进行培训并实施。

4、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汇总。组织进行调查表格的录入汇总。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指标评估。组织进行数据处理和指标评估。

6、流动人口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发布或上报。

六、监督检查处理

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责令改正;涉嫌违法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法律规定,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