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权力清单
时间:Dec 30, 2017 3:20:08 PM 作者:文安县编办
表一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 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许可 (10项) |
0242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文安县 环保局 |
污染物总量控制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九条、《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
排污企业 |
规定:20日 承诺:10日 |
无 |
|
0243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核准 |
文安县 环保局 |
污防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四条。 |
事业单位、企业 |
承诺:10日 |
无 |
|
|
024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非辐射类) |
文安县 环保局 |
环评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规定:60.30.5日 承诺:30.15.5日 |
无 |
|
|
0245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文安县 环保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主席令第十二号,2008年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社会组织 |
承诺:2日 |
无 |
|
|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 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许可 (10项) |
0246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文安县 环保局 |
污防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8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七条;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 |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 |
10日 |
无 |
省级核发 |
0247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文安县 环保局 |
监察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主席令第九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2017年7月16日修订)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承诺:1日 |
无 |
|
|
0248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 |
文安县 环保局 |
自然生态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第二款。 |
机关、事业单位 |
承诺:3日 |
无 |
市级以上审批 |
|
0249 |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
文安县 环保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第三十条。 |
建筑施工企业 |
承诺:1日 |
无 |
|
|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 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许可 (10项) |
0250 |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
文安县 环保局 |
污染物总量控制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主席令第77号)第二十九条。 |
申请核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
规定:2日 承诺:1日 |
无 |
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事项 |
0251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文安县 环保局 |
污防股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二十二条 |
申请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
承诺:1日 |
无 |
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事项 |
表二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处罚种类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处罚 (17项) |
1911 |
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200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至六十五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没收非法所得 |
三个月 |
无 |
|
1912 |
对违反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 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六条至五十三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13 |
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至六十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14 |
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七条至八十二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15 |
对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号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至五十六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没收非法所得 |
三个月 |
无 |
|
|
1916 |
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行政处罚 (17项) |
1917 |
对违反清洁生产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十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 |
三个月 |
无 |
|
1918 |
对违反河北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3月25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至四十六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19 |
对违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996年11月3日起施行)第二十五至三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20 |
对违反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年12月17日)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21 |
对违反排污收费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 |
三个月 |
无 |
|
|
1922 |
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至五十四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 |
三个月 |
无 |
|
|
1923 |
对违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9号 2001年5月8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 |
三个月 |
无 |
|
|
行政处罚 (17项) |
1924 |
对违反河北省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年10月25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二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 |
三个月 |
无 |
|
1925 |
对违反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至四十七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26 |
对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部令第13号 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三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责令停止生产 |
三个月 |
无 |
|
|
1927 |
对违反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
文安县环境保护局 |
环保所 |
《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 |
单位和个人 |
罚款 |
三个月 |
无 |
|
表三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 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强制 种类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强制 (2项) |
272 |
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
文安县环保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2000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 |
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
按法定时限办理 |
无 |
|
273 |
排污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
文安县环保局 |
环保所 |
1.《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
排污单位 |
查封、扣押产生污染物的设施和相关物品 |
30天 |
无 |
|
表四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征收 (1项) |
305 |
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
文安县 环保局 |
环保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按月或季征收 |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部委第31号令 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4]1717号) |
|
表九
行政权力 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 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监督 (1项) |
871 |
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
文安县环保局 |
环保所 |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保总局令2005年第27号 |
治理企业单位 |
按规定时限 |
无 |
2016年取消后调整到此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