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我市公立医院和中职院校可持续发展,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结合医院、院校自身发展实际,本着规范完善、加强管理和适当留有发展空间的原则,对我市第三医院、邢台技师学院内设机构进行调整设置,进一步提升了事业单位服务质效。
(一)注重“放权”,提升内设机构设置自主权。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限额内,根据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可自主调整设置内设机构,向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邢台技师学院、市第三医院分别自主确定综合管理机构和临床医技机构设置,市委编办及时进行了审批备案,充分发挥了学校医院的自主调控作用。
(二)注重“规范”,提升内设机构设置合理性。深入开展摸底调研,综合考量医院规模、医疗特色、门诊量等因素,对照我市其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机构设置情况,对市第三医院综合管理机构和临床医技机构总额进行了明确,确保内设理机构设置因地制宜、科学合理。
(三)注重“优化”,提升内设机构设置科学性。结合国内发展趋势和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以及公立医院医疗特色、研究方向,市委编办指导市第三医院、邢台技师学院着力优化内设机构布局结构,规范调整科室名称,突出特色诊疗和办学方向,激发了学校医院服务效率和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