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市委编办积极谋划、周密部署,在调研论证,与市卫健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整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检测中心)与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职责,重新组建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邢台市卫生监督所、邢台市卫生检测中心”牌子,顺利完成了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整合工作。
(一)强化基础调研,确保改革顺利开展。通过查阅“一网通办”平台信息,与市卫健委提供相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对比核实,全面掌握了涉及职责整合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经费形式、在编人员、干部配备、党组织设置等基本情况,为疾控体系改革涉及事业单位调整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政策统筹,确保改革有序推进。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全面梳理市、县两级疾控体系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整合工作任务,结合市级相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对于政策中把握不准的事项,向省委编办进行了专门请示并得到省委编办的指导。在推进市本级改革工作的同时,对县市区印发通知同步安排推进,进一步明确了改革有关事业单位职能整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强化工作程序,确保改革高效实施。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在市卫生健康部门动议论证的基础上,市委编办主任会议研究审定了整合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邢台市卫生检测中心)与邢台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职责,重新组建邢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宜,对照省确定的时限要求提前完成了市级疾控事业单位机构职责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