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各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情况,市委编办会同市司法局开展了全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有关情况的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执法人员少、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专业人员少等问题,会同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力量。一是严格按要求核定编制。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一般不少于10名,执法案件较多、工作量较大的乡镇和街道可适当增加编制。二是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编人员要专职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一般不兼职乡镇和街道其他工作,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避免专职执法人员频繁流动。三是配强专业执法人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占在编人员的比例一般应在80%左右,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补充人员要优先补充具有专业知识、乡镇和街道紧缺的专业人才。四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要加大法律法规知识综合培训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执法实务操作、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不断提升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