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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委编办主动作为理顺完善市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

时间: 2019-07-19 17:01:19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本次党政机构改革,新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举措,优化调整消防有关工作职责是组建应急管理部门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邢台市委编办主动作为,密切与市住建部门、市消防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由市消防部门顺利移交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理顺完善了市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优化了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程序,提高了市场主体审核报批的工作效率,为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