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2 点击次数:?
政办〔2017〕8号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安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和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安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编制
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分为三个部分,共计366项:其中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99项),县级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1项),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66项。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我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保留 350 项:其中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83项),县级初审转报行政许可事项(1项),待国务院规范和明确的事项66项。《安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请各有关单位到安新县编制网下载,网址:http://www.hebjgbz.gov.cn/axjgbz。注意事项:有部分单位存在联合审批的事项请下载后自行查找并归类。
二、维护《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严肃性,及时全面对社会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安新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审查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放行政许可。各部门必须于2月25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行政许可目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审改办也要在有关网站及时公布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汇总目录。
三、 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系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