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峰峰矿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杰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食品药品、煤化工和陶瓷产品检测技术研发,为计量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省、市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出具科学、公正、有效并具有法定效力的检验报告;对食品药品、煤化工和陶瓷等产品提供检验数据,并对产品进行质量诊断,提供技术改进方案;提供煤化工行业产品质量状况报告。为制(修)订食品药品、煤化工及陶瓷标准提供有关检验数据;建立公用计量标准,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调试维修及检验检测。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工作。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人民南街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1P73634B
举办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