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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14 点击次数:?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 告
峰政办字〔2016〕36号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16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告》(邯政办告〔2016〕4号)要求,我区对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共计33项。现将衔接目录予以公告。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的事项衔接落实工作,防止监管缺位。
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峰峰矿区衔接落实冀政办发〔2016〕16号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doc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