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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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01-11 点击次数:?
附件1 | |||||||||
县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共17项) | |||||||||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提供的要件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备注 |
1 | 01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局 |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申请报告》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文)、《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11号令) | 项目申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项目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也可按要求自行编制 |
2 | 010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县发展改革局 |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3 | 12000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表重新审批(含经过审批后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 | 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文件编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4 | 160003 | 河道采砂审批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批准 | 县水利局 | 编制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河道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5 | 160003 | 河道采砂审批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批准 | 县水利局 |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第五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冀水建管〔2007〕115号)第十条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6 | 160009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审批 | 县水利局 | 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7 | 160001 | 取水许可审批 | 县水利局 | 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6号)第八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八条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8 | 160007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县水利局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第31号令)第九条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9 | 160006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县水利局 |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第十九条 | 初步设计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0 | 160008 |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 县水利局 |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条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1 | 160002 | 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批 | 县水利局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冀水建管〔2007〕115号)第十条、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除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外,也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 |
12 | 160005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县水利局 | 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防洪评价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3 | 160010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县水利局 | 编制占用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70项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占用农田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 占用方案可行性分析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4 | 160004 |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同意 | 县水利局 | 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第七条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5 | 30000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培训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四条 | 安全资格证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6 | 300001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培训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55号)第十八条 |
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 |
17 | 390001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 | 防雷装置检测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第十六条 | 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按照冀价经费字〔2002〕第3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 |
附件2 | ||||||||
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 ||||||||
(此类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性服务要件,改由审批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 ||||||||
(共6项) | ||||||||
序号 | 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纳入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 技术性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技术性服务 提供的要件名称 | 是否向 申请人收费 | 备注 |
1 | 010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县发展改革局 |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文)、《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11号令) | 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意见 | 不收费 |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也可按要求自行编制。 |
2 | 010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县发展改革局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评审意见 | 不收费 | |
3 | 12000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表重新审批(含经过审批后超过5年的重新审核) | 县环境保护局 | 技术评估 |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 | 技术评估报告 | 不收费 | |
4 | 120004 |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 县环境保护局 | 验收监测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0〕38号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 不收费 | |
5 | 160009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审批 | 县水利局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第八条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 不收费 | |
6 | 390001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21号令)第九条 | 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 不收费 | |
来源:高阳县编办
责任编辑:高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