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5-07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
报告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工作的范围和时间
经邯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均需参加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报告工作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到2018年3月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二、年度报告工作需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事业单位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请加盖举办单位财务章和本单位财务章后上传);
(四)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事项的,须提交已年检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书,如:医疗、演出、广告等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执业许可证;鉴定、检测、计量、质量检验、勘探设计等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六)住所证明(未出现应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除外);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年度报告工作的程序
(一)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对2017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
(二)登陆“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使用《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或“二维码”进入“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由主管部门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意见格式为:符合保密相关规定,同意公示),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三)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内容经保密审查不宜对外公示的事业单位。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书时,在“举办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经审查,不宜公开”的意见。纸质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面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不再扫描上传。
(四)事业单位将经过保密审查可以对外公示的纸质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项目下,与上传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状态显示“已提交”为提交成功。
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要求加盖事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他人代签或打印。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一栏填写:
1、2017年度变更事项、变更名称(如未发生变更事项,填写“无”)。
2、有未按时限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申请相关登记事项情形的,如实填写。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填写2017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四)“经费来源”: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选择“财政补助”;其余的选择“非财政补助”。“补充经费来源”按实际的“经费来源”填写,如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等。
(五)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请填写单位受奖惩和有关评估的具体情况。没有的必须填写“无”。
(六)接受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请填写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没有接受的必须填写“无”。
(七)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录用的人员(不含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季节工以及未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人员等)。
(八)“举办单位意见”一栏要求举办单位签署保密审查意见、日期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要求用office word打印,A4纸型正反面打印。
(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纸质版,由事业单位自行存档,以备登记管理机关抽查。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属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工作做出安排,并对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认真审核把关。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管理需要,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2017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在“邯郸市机构编制网和邯郸事业单位在线”上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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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田志芳
联系电话:3128500
邯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