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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部署培训会

发布日期:2014-06-12 信息来源:监督处

66上午,邯郸市编办会同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和审计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编办主任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市直各部门分管领导及人事处(科)长,共计38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编办监督检查处处长李志建介绍了全省开展核查工作的详细情况,对核查相关业务进行了具体指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李建法就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确保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全市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做细做实县乡和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各县(市、区)、各乡镇要抓住这次核查机会,严格按照要求,逐个核实信息,按照横向道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彻底查清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属于内部管理的问题立即进行清理整改。事业单位对超编、混编、在编不在岗和编外聘用人员等情况,要理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要准确把握工作难点,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口径,实事求是,如实填报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反映真实情况。要准确把握工作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此次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抓紧研究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此次核查工作,在市编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县(市、区)编委对本地核查工作负总责,市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是此次核查工作的主体,主要领导是核查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制,核查上报数据“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瞒报和故意漏报,严禁无故拒报和迟报。遵守保密纪律,严禁违反保密规定,严禁对外炒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确保工作安全稳妥推进。注重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网络,大力宣传核查工作重要意义,尤其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讲明白,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开展核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上,对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工作的具体方法步骤、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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