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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委办坚持编制使用核准 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发布日期:2016-09-14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委办

       近年来,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编委办认真贯彻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对促进控编减员、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目标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井陉矿区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工作方案》、《井陉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和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约束机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规范程序。凡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须先办理编制使用核准手续,由区编委办核准出具《编制使用通知单》,只有在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限额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财政预算、核拨经费并发放工资。
       夯实基础。巩固扩大机构编制和人员核查成果,完成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升级及与中编办核查信息系统对接工作,完善了工资审批、统计月报、账卡资料等实名制管理手段,实现了对全区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时掌握、动态监控,为加强管理及控编减员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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