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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编委办“四强化”狠抓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2016-06-13 信息来源:平泉县编委办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纪律和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而为依法依规依纪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领导保障。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协调组织、人社、财政、纪检、审计等部门,认真履行分段把关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一一对应”的原则,做到组织部门配备领导干部必须首先由县编委办提供有空缺领导职位和空余行政编制的证明,实现对财政供养人员的透明式管理。县编委会成员单位会同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形成管控机构编制的强大合力。
       三是强化管理规范。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即是法”的思维,严守机构编制管理各项纪律,按照“从严、从紧”原则,科学合理分配和使用编制资源。严格执行编制计划审批“六步”工作程序,认真落实“一支笔”审批和“通知单”制度,确保编制使用科学合理、符合要求、满足实际所需,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对出台的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细化《平泉县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工作方案》,完善机构编制规相关范性文件。通过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相关政策规定,着力规范和优化县域范围内机构编制管理顶层设计,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规章可循、有制度可依、有政策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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