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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圆满完成2016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

发布日期:2016-06-13 信息来源:滦南县编委办

       按照转业士官安置相关规定,滦南县2016年需安置转业士官69名。滦南县编委办以“严禁超编进人”为红线确定转业士官安置原则:安置接收单位必须符合“本系统事业编制缺编,本单位事业编制缺编”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通过查阅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人员编制台账,对县直各部门编制与实有人数进行统计分析,结合部门工作需要,确定29个空编事业单位共计69个工作岗位安置本批次转业士官。
       在转业士官安置过程中,滦南县编委办结合县民政局,根据转业士官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服役时间长短和职业技能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转业士官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标准。依据评分标准对转业士官的档案资料逐项进行赋分,将每人赋分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序,经转业士官本人确认后,连同69个安置岗位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采取分值优先、自主选岗方式,按照分值高低,依次由本人从安置岗位中自主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选岗结果同时向社会公示,真正做到“阳光安置”。目前,滦南县编委办、县民政局已及时为转业士官办理了岗位安置和人员编制手续,已全部按时上岗工作。
       滦南县在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做法,得到了转业士官的认可和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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