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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创新“3+”模式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2-03-16 信息来源:沧州市委编办

沧州市着眼深化乡镇街道改革成果,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依托“软件+硬件”、“制度+管理”、“培训+规范”等手段,不断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走、向实处走,全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软件+硬件”同步推进,强化基层服务保障。以全省“三基”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五小”建设,带动基层打基础、创特色、树品牌。一是党建引领,稳住基层治理压舱石。创立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全市19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领办党建项目855个,有力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积极打造红色物业和红色业委会,指导沧州市运河区先行试点“红色物业”项目,全区6个街道73个社区均建立了红色物委会,共召开会议155次,解决物业问题48个,破解了一批物业管理难题。二是升级平台,实现基层智慧化治理。推动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将“雪亮工程”作为打造“平安沧州”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综合指挥平台。肃宁县结合“智慧城市”、“天网工程”,将辖区摄像头全部接入乡镇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254个村安装1500多个视频监控点位,有效提高了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改建“五小”,激励基层干部创业情。市级制定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标准,核发奖补资金,激励各地建好建优相关设施,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黄骅市乡镇小厕所全部安装冲水设备、排气扇,小澡堂场所独立、男女分设,小食堂平均容纳30人以上就餐,小文体活动室普遍配置棋牌室等健身器材,受到乡镇干部欢迎。

“制度+管理”同频共振,提升基层工作效能。围绕党建工作、综合治理、机关运行等5个方面制定24项配套基础制度指导框架,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原有工作机制进行修订完善,鼓励基层因地制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小制度发挥出大作用。一是上下贯通,县乡联动齐发力。为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任丘市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科学合理划清县乡职责边界,规范明确了案件移送、投诉举报受理告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商、执法协助、争议协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7项制度,指导帮助各乡镇(街道)逐步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协作通畅的协调联动及帮扶机制。二是反向治理,服务基层云管理。新华区全面推广东环中街街道“136”智慧网格管理模式,研发“智慧社区治理”APP和“136”民意快递微信小程序,打造了发现问题自下而上,解决问题由上而下的反向治理机制,营造了“小事不出楼院,大事不出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三是来访即办,主动解决老难题。黄骅市官庄乡按照“视访为友、接访即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建立“接访即办”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大集制等10项工作机制,保障群众上访“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

“培训+规范”同向发力,提升基层工作水平。以乡镇(街道)新任领导干部、网格员、政务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为重点,围绕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执法能力、政务服务水平,市县乡协同发力,全面开展能力提升工程。一是聚焦素质提升,短训班取得长期效果。市司法局会同13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围绕向乡镇(街道)下放事项,对191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长进行集中封闭式培训,帮助培训人员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注意事项,现场解答疑问245个。沧县组织开展“头羊工程”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和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对3100余名基层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切实增强了基层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聚焦规范执法,勤指导推动依法行政。围绕全面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建立制度机制、明晰部门分工、加强指导监督、做好工作保障。市本级研究制作《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和8本行政处罚案卷范本,编印《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指南》和《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资料汇编》,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运河区南陈屯镇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有效帮助乡镇执法工作人员更快熟悉掌握工作特点。三是聚焦便民服务,再接力缩短服务距离。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现重(中)度残疾人困难补贴、80岁以上高龄补贴、生活困难补贴等事项村级受理、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村级应用,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河间市统一为各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了其自主研发的多功能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既可以查询事项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间等相关内容,也可以进行自助打印复印,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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