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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

发布时间: 2015-08-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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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公开黄骅市46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目前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规范管理。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共计3106项。其中行政许可180项、行政处罚2429项、行政强制47项、行政征收17项、行政给付44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96项、行政奖励14项、行政监督100项、其他类176项。

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市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规范管理。目前,共确定责任清单2442项。其中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490项,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责细化具体责任事项1568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24项,公共服务事项202项,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58项。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印发后10日内,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布本部门和单位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市政府授权,市政府门户网站—“黄骅在线”公开《黄骅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红页中也将适时公开。

权力清单公开后,今后未纳入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行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并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力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将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对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清单公开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彻底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切实做到人民有所呼、政府有所应。同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强化履职责任,提升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和单位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权力运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黄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邮件地址:hhsqlqd@163.com

    电     话:0317—5318019

    邮寄地址:黄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邮     编:061100

    

 

 

 

 

                         黄骅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6日

来源:黄骅市编办
责任编辑:黄骅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