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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4-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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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活动。业务范围: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动物防疫工作计划、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及检疫监督。负责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动物防检疫监督证、章、标志的审批、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厂、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防疫条件和验收。负责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和乳用动物的检疫审批。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刘玉明

开办资金

5.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牧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

5.5

网上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的执行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度,我单位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农牧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源头,强化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工作是保证健康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重要环节,也是从源头上控制疫病,防止流行的有效办法,只有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才能把疫病控制在源头。为此我们建立和完善的检疫申报制度,跨省调运备案制,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落地隔离制,对全县25个乡镇396个村全面开展了产地检疫工作。对养殖场(户)实行动态跟踪,随时掌握存栏、出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54个检疫申报点,公示报检电话,做到有报必检,官方兽医接到报检后到场(户)实施临栏检疫,经临床检查健康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落实产地检疫责任制,把官方兽医分片包村、包场(户),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人。 一年来,共检疫生猪12.3万头,牛0.45万头、羊8.5万只、禽类2430万羽,检出病害畜禽4158头(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二、加强屠宰检疫,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屠宰检疫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保证平时和节日期间动物食品安全,我们认真贯彻县政府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对全县9个生猪屠宰点进行全程监管。官方兽医按时到岗,同步检疫,坚持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进入屠宰场,做到活畜进场登记表、免疫耳标回收、屠宰检疫登记表和无害化处理登记表四相符。坚持“瘦肉精”检测与检疫同步,杜绝不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及病害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加强秦皇岛中红三融农牧有限公司、三泰阳光牧业有限公司肉鸡、肉羊屠宰车间的检疫管理,使屠宰检疫工作更加规范化。 一年来,共检疫屠宰生猪4.5万头,羊0.4万只,禽类1700万只,动物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共检疫出病害肉6035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瘦肉精”检测4536头,结果全部为阴性。保证了全县肉品的卫生安全。 三、加强公路检查站建设,充分发挥公路检查站的职能 我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现有5名官方兽医,具体负责实施动物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执行省政府的规章制度和农业部《六条禁令》,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共检查消毒车辆1826辆,检查动物12.4万头(只)。 四、加强监督,打击运输、加工、经营、出售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行为 为加大监管力度,县所和各站、各站与饲养、经营户层层签定了动物产品安全与动物防疫责任书,加强对动物饲养(场)户、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贩运人进行动物防疫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发放各种资料1400余份,签定发放动物防疫责任告知书1200多份,使广大饲养、经营、屠宰厂(点)明白自己的法律责任、应尽的义务和向社会的承诺,从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此外县所还参加全县组织的各部门联合检查,共检查43个集贸市场,对全县204家饭店、冷库,100多个动物产品经营单位,重点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上市持证情况,从检查结果看,绝大部分单位和个人都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交易和销售。也有极个别经营户不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不凭检疫证明买卖的,均受到了警告和处罚,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全年共出动检查执法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312人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解立峰  联系电话:15830351516  报送日期:20170215

 

来源:青龙编办
责任编辑:青龙满族自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