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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迁西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4-05 发布者:迁西县编办

 

 

 

 

 

审改办20182

 

 

迁西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直单位:

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行政职责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开:

(一)法律、法规、规章新设行政权力、行政职责的;

(二)行政权力、行政职责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的;

(三)行政权力、行政职责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的;

(四)行政权力、行政职责运行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

(五)其他应当予以调整的情形。

符合第(一)、(二)项情况的,由相应的政府部门于法律、法规、规章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审改办提出调整本系统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申请,并提交需调整行政权力、行政职责所涉及的本系统有关部门名录。

符合第(三)项情况的,由调整后实施权力的政府部门于职能变动文件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本部门需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审改办提出申请。

符合第(四)项情况的,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政府部门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关信息需要更改的内容,上报审改办。

二、加强简政放权的整体性、协同性建设

加强部门之间的会商联动,做到左右衔接、上下对接,确保改革的整体性、协同性。县级行政机关要将下放的权力事项纳入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下放的权力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切实担负起行使行政权力的责任。对于部门间相互关联的行政权力,各部门在提出本部门权力调整意见时,要提出本权力涉及其他各部门的同步调整方案,尽可能保持行政权力的同步清理和转移,防止简政放权碎片化。对于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的权力事项,各部门要征求上级对口部门的意见,避免因承接能力不足产生监管“真空”问题。对已经承接的权力事项,要及时跟踪事项承接和业务开展情况。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审批后监管工作,明确监管重点。按照该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的要求,细化监管措施和流程标准,增强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建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规范部门自由裁量权。

四、严格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管理运行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不按权力清单行使行政权力、不按责任清单规范履职、不及时调整清单内容等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开展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迁西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8

 

 

 

 

 

 

 

 

 

 

 

 

 

 

 

 

 

 

                                                                 

迁西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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