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日,市审改办印发了《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保审改办〔2017〕11号)。按照市审改办要求,为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审改办等11部门取消的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进行了衔接。决定衔接取消我县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2项,其中,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1项、衔接取消强制性中介服务1项;衔接取消行政审批证明材料1项。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应取消县本级相关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取消后,各部门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动态调整县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衔接落实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许可中介服务
事项目录(2项)
2、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证明材料
事项目录(1项)
曲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
衔接落实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计2项)
一、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目录(1项)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县文广新局 |
营业性演出活动所需的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
《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文市发〔2012〕48号)第十六条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 |
审批部门对申请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 |
二、衔接取消强制性中介服务目录(1项)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11130600670305217E-XK-004-0000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局 |
食品经营许可所需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 |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第四十二条 |
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 |
对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实际审批中未要求各部门提供此中介服务事项材料,未列入我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附件二
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证明材料事项目录
序号 |
行政许可事项编码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证明材料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构 |
处理决定 |
1 |
111306005661974714-XK-002-0000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县文广新局局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遗失声明 |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4号)第十三条 |
公开发行的报纸 |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丢失申请补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在公开发行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