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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信息来源:容城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1-05-28 发布者:容城县委编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629320043085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容城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容城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容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提供价格鉴证服务 价格鉴定论证、评估的复核裁定对各类资产和服务收费价格进行鉴定论证

    

容城县奥威路118号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

槐静轶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容城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1、根据中共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中共容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有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通知》(容机编办〈2019〉4号)的文件精神,于2020年5月13日,名称由容城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变更为容城县价格认证中心。 2、根据住所名称规范的需要,于2020年5月13日,住所由容城县县委大院变更为容城县奥威路118号政府大楼。 3、根据中共容城县委办公室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容城县改革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容办字〈2019〉28 号)的文件精神,于2020年5月13日,举办单位由容城县物价局变更为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今年以来,我们认证中心全体人员在局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努力工作,顺利圆满完成了县里及局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相关条例,强化价格认证人才队伍建设。 服务司法、行政执法是价格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能。今年以来,我中心认证人员重新对《河北省涉案资产价格管理条例》及《价格认定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和探讨,使认证人员不断了解新情况,掌握新知识,同时把建成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学习业务,狠抓队伍建设。 二、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评估工作。 今年以来,我中心人员共出现场90余次,已出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书84份,标的金额188余万元。九月份,我中心人员与城建局及城关镇工作人员对城内村被污水淹浸的玉米地、核桃树、桃树等进行实地勘验及价格评估;十一月份,我中心人员配合交通局及高铁部门对高铁沿线存在隐患的树木、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及价格评估。 三、积极与邯郸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各位领导和同仁交流学习。 11月24-26日,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组织容城、雄县、安新三县到邯郸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为期三天的网上业务实操培训,我们三县人员和新区各位同仁也一起交流学习各自的业务经验,使我中心人员收益颇多。 我中心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热情的工作作风,做好每一件涉案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及社会的肯定。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做好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是价格认证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尤其近两年损坏物价格认定的业务增多,使我们的中心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不仅要做好现场勘验工作,更加慎重对待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准确认定损坏物品的受损程度。最终,价格认定人员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以事实及市场调查为依据,作出了正确的价格认定结论,为公安机关提供客观、合理的办案依据,树立我们认定机构的权威和良好形象。 总之,在中心人员的共同努力工作下,会继续做好涉案资产价格认定工作,积极完成局领导及上级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同加强学习,脚踏实地,努力开创价格认定工作的新局面。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经容城县改革发展局考核评定,结果为合格、无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红敏  联系电话:13722280048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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