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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调整行...
发布时间: 2015-05-19 点击次数:?
围政办通〔2015〕51号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8号)中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我县此次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衔接国务院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6项,另有审批权在市以上的事项15项一并公开。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调整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国家、省、市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要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衔接,做好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涉及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本部门(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审批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附件:衔接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来源:围场编办
责任编辑:围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