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编办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3-01 点击次数:?
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指导职能。
(二)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职能。
(三)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三)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并提出县直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及意见;指导、协调县、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与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五)审核并提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级各群众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建议。
(六)审核并提出乡镇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设置限额、人员编制总额的建议。
(七)拟订全县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八)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的规定,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具体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年检、注销工作。
(九)负责对全县各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县编委会或县委、县政府。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拟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维护全县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在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列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类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范围内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制。
(十一)实行机构编制核准使用制度。负责对涉及人员调任、调动、人才引进、军转干部政策性安置、退伍军人安置、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等人员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编制核准,提出编制审核意见,报编委会审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负责人员入编审批手续。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人员工资、财政预算相互配合制约机制。
(十二)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公益”中文专用域名的应用普及,推动中文专用域名的规范注册和使用,加强对网上名称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的理论研究、信息传递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计及统计分析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办公室工作的催办督办、情况综合、文件核发、会务组织、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微机管理的业务培训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机构改革方案情况;监督检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超编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随意增加机构职能或变更机构名称的行为予以查处纠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检举、控告、投诉及来信来访,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推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二)党政群机构编制股
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机构改革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县直各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以及各单位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三)事业机构编制股
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审核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县直机关所属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立、人员编制的核定;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额内,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整;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审核县直部门所属的承担行政职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和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统计汇总工作。
四、人员编制
机构设置:
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均没有独立核算。
内设机构名称 |
单位 性质 |
单位 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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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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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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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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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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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机构编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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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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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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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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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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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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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 |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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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专项支出9万元,主要为开展业务所需经费,分为专项公用经费和专项事务经费。
2018年支出预算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包括:
(1)人员经费93.6万元
基本工资37.2万元、津贴补贴24.6万元、奖金2.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费12.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5.8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5万元、独生子女费0.1万元、住房公积金7.1万元、在职取暖补贴2.6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4万元
办公费1.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
(3)专项支出9万元
中文域名注册费6万元,业务费3万元。
(4)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05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增加;专项支出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度吴桥县编委办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分别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68万元,分别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与18年比较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较2017年度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0.12万元,较2017年度预算无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机构改革工作
今年是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全面落实的一年,面对这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为了积极稳妥、顺利有序地推进改革,县编委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认真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通过大量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县政府职能转和机构改革工作已做到了六个到位,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到位、机构按规定设置挂牌启用公章到位、“三定”规定印发实施到位、职责理顺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人员编制及资产调整划转到位。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因地制宜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县编委办围绕我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关系等问题多次深入各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就机构设置、职能调整、规范领导职数设置等专题,征求各个层面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和建议二十多条,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同时还学习借鉴市政府机构改革和外地经验,在此基础上,多次与市编委办进行汇报、沟通,得到了市编委办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吴桥县政府职能转和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批复下发。《方案》保持了我县政府机构的大体稳定,适度进行了优化调整,突出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这一重点,又紧密结合吴桥的实际,体现吴桥特色。
(2)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县编委办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吴桥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同时积极做好改革具体实施的准备工作,与县人大、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就干部任命、领导职数、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职能划转、财政预算等重要内容进行沟通协调,制订方案,安排议程。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会上制发和宣读了《改革方案》、《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的通知》、《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文件,并由县领导做了动员讲话和工作部署,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我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梳理汇总政府机构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反复衔接沟通,力求全面准确把握改革精神,不自行其事、随意变通,确保了《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符合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不走形、不变样。同时,加强与兄弟县市的联系沟通,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确保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稳步实施。
(3)精心做好部门“三定”工作。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要把部门“三定”作为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县编委办把搞好部门“三定”作为头等大事,认真学习领导重要讲话,掌握相关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并抽取精干力量,组成工作小组,集中时间精力,全力以赴做好“三定”工作。在 “三定”规定的草拟、论证过程中,为了使其更加科学,按照开门搞“三定”的要求,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全县各单位分管领导、人事编制负责同志专题培训,大到各单位的职责调整、内设机构的设置、领导职数的配备、人员编制的核定,小到具体的行文格式、用词用语,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县编委办按照科学界定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要求,指导督促政府各部门在认真梳理原有“三定”情况、深入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对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三定”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拟定了“三定”规定草案;建立由各“三定”工作小组和编委办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反复修改完善各部门的“三定”规定草案,县法制办对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程序分别提交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定后印发实施。
(4)做好政府机构改革总结验收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解决改革存在一些问题。形成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总结及评估报告,向县委政府汇报,并上报市编委。二是按照安排部署,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准备好改革中形成的文件、资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和各部门“三定”规定。三是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改革成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度监管,优化发展环境,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面梳理、认真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按照省、市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县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4]51号)。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本部门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本部门的行政权力目录。在梳理部门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对部门各项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和规范,研究提出取消、整合和加强的行政权力,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经审核汇总,我县权力清单涉及部门35个(不含中直部门),县直有关部门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共计1917项,其中,行政许可150项、行政处罚:1509项、行政强制:47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给付:17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确认:2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监督:86项、其他:59项。
(2)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情况。按照省、市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工作要求,我县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5]7号),抓紧落实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各部门在“三定”方案的框架内,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责、理清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明确责任主体,逐步健全问责机制,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制定责任清单目录。我县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工作涉及部门29个,经审核汇总,责任清单目录如下:部门主要职责315项、部门具体工作事项910项,相关部门职责管理事项100项,公共服务事项121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84项。
(3)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与取消工作。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工作。2015年,分四批次,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落实。共衔接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1项;衔接接收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3项;衔接国务院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2项。对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单位不得违法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替代变相审批。对将要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承接机构到位,相关单位制定承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关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
(4)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按照省、市政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类事项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县对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类事项进行清理调整,清理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项,其中,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2项,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2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18项。清理调整行政监管类事76项,其中,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1项,调整为日常管理事项73项。清理调整后,我县审批事项中只包含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监管类事项。同时,对照法律、法规,对我县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条审核,在法律依据充分的情况下,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取消、修改和补充,印发吴桥县《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5)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有效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和切断利益关联,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我县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经过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和审核论证,依法保留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20项。对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特别是以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予以取消。
(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2015年起,根据省编办《关于改革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事业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开办资金验资制度改为确认制度。
(1)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将取消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按照新规定,我县编委办将停止对领取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的年度检验工作,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做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事业单位自律和社会共治。我县已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有178个,截止2015年3月底,我办已完成这178个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通过“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益”网站进行公示。
(2)将开办资金制度改为确认登记制度。将开办资金验资制度改为确认制度后,事业单位在设立登记或变更开办资金时,不再提交具有法定资格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这项改革将降低事业单位登记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减轻事业单位负担。
(四)创新开发区管理机制工作
(1)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我县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1993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2年,经沧州市编委批准,设立开发区管理机构,即中共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河北吴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内设党政办公室、招商部、规划建设部、经济发展部四个机构。开发区机构编制在全县范围内由县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程序。
近年来,我县开发区发迅速发展,逐步建立起了“一区多园”的模式,在机构编制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特别是2015年,先后在全县编制总量中调剂多名编制到开发区,并增设了两个挂牌机构,加强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职能,适应了当前发展的需要。
(2)建立健全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开发区对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受县委、县政府直接领导,直接对县委、县政府负责。近年来,我县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在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土地房屋、劳动人事、文化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权限,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把该下放的权力下放给开发区,对不宜下放的,也由县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开发区事宜,充分考虑开发区的特殊性,真正赋予开发区管理权利,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其健康、快速、持续地发展。
(3)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完善开发区内部监管机制,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用足用活用好相关政策,依法实施相关行政管理权限,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把依法落实开发区管委会的各项管理权限作为加快开发区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强调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开发区良性运转。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监察,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放权或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影响的,要严肃批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他各部门到开发区办理行政管理事务,必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五)《沧州市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根据沧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整合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我办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挂牌在食品安全监察队)与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进行整合,成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加挂“吴桥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与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合署办公,核定事业编制8名,股级职数2名(1正1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六)机构编制实名制执行、平台信息维护工作
我办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将管理维护实名制信息系统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具体情况如下:
1是加强机构编制调控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坚持编委会议事原则及“三个一”的审批制度,强化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益。根据县委组织部《干部任免决定》和人社局事业单位退休审批表,按照控制总量,动态管理的总基调,我办采取机关事业单位“信息月报”与主动及时沟通相结合的方式,掌握了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动和退休情况,并及时调整更新了人员信息库,做好了调动人员的出入编工作。
2是推进实名制管理,做好实名制信息平台更新维护。全面推行人员增减变化月初报送制度,不断更新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平台”和“机构编制台帐”,强化“机构编制两证”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平台”、“台帐”、“编制证”有机统一的配套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七)控编减员和财政人员只减不增工作完成情况
中央、省、市提出控编减编要求后,我县编办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控编减编工作,确保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
1是加强控编减编工作的组织领导。控编减编工作坚持县编委的统一领导,由县政府负总责,做好各编委成员单位的有关协调工作。成立减编控编领导组,突出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编制一家部门负责的主体地位,明确各编委成员单位职责,切实形成控编减编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合力。
2是规范空编使用流程。单位招录招聘、政策性安置、人才引进等,由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和结构空缺情况,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组织、人社部门下达年度计划执行。
3是强化监督检查。将编制总量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12月份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行为发生。
(八)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工作
我县编办自开展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工作以来,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摸索出了一些较为有效的做法,2015年共完成14位党政一把手的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工作。
(1)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编办《关于在各县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我们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同步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了详尽的审计工作方案,专门成立了以编办主任任组长,其它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机构编制审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面对新工作、新业务,县编办及时召开了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培训会,提前对各审计工作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学习编制审计政策,明确人员职责,严明工作纪律,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以编委会名义印发了《关于对部分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编制审计的通知》,下发了相关表格,并召开相关部门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严格规范审计,把握关键环节。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把关、严格审计、规范操作”的原则,使整个审计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重点把握了四个环节:一是下达通知。在反复研究并报请县编委领导同意后,以县编办的名义,正式发文通知被审计对象。二是驻点审计。审计小组成员深入审计对象所在部门,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和调阅机构编制台帐及查阅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等方法,广泛收集情况,了解各方反映,并及时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3)汇总分析。审计小组通过驻点审计获取基本情况后,分类进行分析研究。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研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4)总结反馈。在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报告初稿送达编委有关领导及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正式审计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计报告将作为以后干部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 职责活动: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内容描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绩效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二、 职责活动: 行政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内容描述: 拟定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全县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协调各乡镇、功能园区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 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党群政法部门体制改革,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功能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三、职责活动: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内容描述: 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做好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台账管理。
绩效目标: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四、职责活动: 机构编制管理
内容描述: 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绩效目标: 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职责活动: 机构编制监管
内容描述: 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及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核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
六、职责活动: 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
内容描述: 完成全县2016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绩效目标: 加强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县2015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七、职责活动: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内容描述: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绩效目标: 加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职责活动: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内容描述: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绩效目标: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九、职责活动: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工作
内容描述: 按照省、市制定的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及时完成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绩效目标: 按照省、市制定的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及时完成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十、职责活动: 行政审批改革
内容描述: 全面清理县内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绩效目标: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十一、职责活动: 编办事务管理
内容描述: 做好机关人员管理及保障工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效保障。绩效目标: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二、职责活动: 综合事务管理
内容描述: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全县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行政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 机构编制信息平台运行。
225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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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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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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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3.00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省、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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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
3.00 |
拟定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全县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协调各乡镇、功能园区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推进县政府机构改革,党群政法部门体制改革,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功能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行政改革目标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
|
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做好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台账管理。 |
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
事业改革目标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机构编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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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审核或审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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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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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及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核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 |
实名制管理推行率 |
≥100% |
≥95% |
≥90% |
<90% |
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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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县2015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
加强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县2015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 |
统计上报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
|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加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率 |
≥100% |
≥95% |
≥90% |
<90% |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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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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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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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制定的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及时完成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
按照省、市制定的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及时完成2016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 |
政府购买服务推广率 |
≥100% |
≥95% |
≥90% |
<90% |
行政审批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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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县内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编办事务管理 |
6.00 |
做好机关人员管理及保障工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效保障。 |
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党建活动内容,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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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管理 |
6.00 |
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全县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行政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
机构编制信息平台运行。 |
各项综合事务工作完成情况 |
100% |
≥95% |
≥90% |
<90% |
机构编制信息平台运行 |
100% |
≥95% |
≥90% |
<90% |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7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具体内容如下。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吴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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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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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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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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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0.7 |
办公电脑 |
|
台 |
2 |
0.35 |
0.7 |
0.7 |
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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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产信息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65850元。
(二)、国有资产具体情况:公务用车50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15850元。
(三)、本年度拟购置情况:拟购买办公电脑两台,合计0.7万元。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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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类别 |
数量 |
原值 |
合计 |
—— |
165,850.00 |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 |
0.00 |
其中:房屋(平方米) |
0.00 |
0.00 |
二、通用设备(个、台、辆等) |
29 |
147,350.00 |
其中:汽车(辆) |
1 |
50,000.00 |
三、专用设备(个、台等) |
0 |
0.00 |
四、文物和陈列品(个、件等) |
0 |
0.00 |
其中:文物 |
0 |
0.00 |
五、图书档案(本、套等) |
0 |
0.00 |
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个、套等) |
38 |
18,500.00 |
其中:家具用具 |
38 |
18,500.00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