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乐市机构编制网
监督检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监督检查

新乐市做好控编减编工作坚持三个“突出”

发布时间: 2016-10-16 点击次数:?
【字体:

围绕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严格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工作方案。为确保控编减编目标任务的完成,近年来,新乐市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突出减员增效、标本兼治和狠抓落实三个目标要求,确保了该市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只减不增。

一是突出以民为本,减员增效。新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控编减编工作,确定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以减轻财政和群众负担为出发点。在日常编制管理工作中,该市始终围绕“减员增效”这一目标,严格按照省、市核定的编制数量范围内核准进人,严进宽出,有增有减,动态管理,达到了财政减开支、农民减负担和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运转的预期目的。二是以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为基本前提。加大机构整合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保持控编减编工作的良好势头,做到了“控编力度不松,减员力度不减”。三是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为根本手段。控编减编的目的是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提高人才准入的标准和条件,真正体现“优中选优”原则,确保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

二是突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在控编减编工作中,该市立足源头,坚持一手抓人员分流“治标”,一手抓人员进入“治本”,标本兼治,双管齐下。一是落实政策,把好前门。缺编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时,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格执行“空编先核准后补充,满编只出不进”的规定。需要公开招录的,拟录用单位先将编制人数、缺编数和拟招考录用人员数,报编制部门审查,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实行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二是拓宽渠道,畅通出口。推行干部有序分流,单位转制分流等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科级或一般干部工龄满30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担负的行政职能剥离出来,收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政事分开,进行转企改制,将人员分流出来。三是严肃纪律,堵死后门。实行分管市领导及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编制管理责任追究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反规定超编进人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突出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为使控编减编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该市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机制,实行管理一体化。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了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有效控制机制,明确规定:未经编制使用核准进入的人员,机构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列编和实名制登记,组织、人社等部门不予办理介绍信、核定工资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形成了“一家一把号,同奏一个调”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强制约束机制,实行操作规范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的,由编制部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专职承办,提出具体意见后,提交编办主任会、编委会集体审定或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实行结果公开化。每半年定期对乡镇、部门落实机构编制工作及控编减编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评估,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来源:新乐市编办
责任编辑:新乐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