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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编委办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

发布时间: 2018-10-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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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机编办〔201828

 

营子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区编委办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批复

 

区编委办:

你办报来的《鹰手营子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报告》(营机编办〔201822号)收悉。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营办字〔201819号)和《鹰手营子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你办上报的清理规范意见,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你办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个。现就有关机构事宜批复如下:

一、保留的事业单位1个,即: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

承担主要职责: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全区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检查全区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负责区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网上登记管理,承办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它事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你办涉及更名、撤销等事宜的事业单位,应尽快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和注销手续。

此复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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