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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http://www.hebjgbz.gov.cn 点击次数:?  2017-05-19 

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并管理全市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县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三)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四)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审核县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

(五)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

(六)组织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各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各县区事业编制总量和结构;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或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指导并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批县区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审核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占可用财力比重超过40%县区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审核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联系的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指导全市开发区、管理区、产业集聚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市级以上开发区、管理区、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以上开发区、管理区、产业集聚区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和机构编制标准化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及编制使用核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

(九)负责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党群政法机构编制科、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县区机构编制指导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审批制度改革科、党总支。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和机构编制研究中心。

二、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225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0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探索解决职能交叉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构建科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探索大部制,解决职能交叉。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行政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10.00

拟定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各设区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管理全市各级各类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县(市、区)、乡镇、各类功能园区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行政改革目标完成率

≥100%

≥95%

≥90%

<9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

10.00

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做好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强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分类工作的督导,积极稳妥推进市县分类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台账管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事业改革目标完成率

≥100%

≥95%

≥90%

<90%

二、机构编制管理

19.00

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审核或审批市委、市政府、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机构编制监管

4.00

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及人员编制使用情况核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案件办结率

≥90%

≥80%

≥70%

<7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实名制管理推行率

≥90%

≥80%

≥70%

<70%

  机构编制标准化管理

15.00

完成全市每年机构编制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编制总量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具体机构编制标准;研究编制总量确定、动态管理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编制工作理论研究。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统计上报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研究课题成果数量

≥6

5

4

<4

标准体系数建设数量

≥10

9

≥6

<6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率

≥90%

≥80%

≥70%

<7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三、行政审批改革

4.00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建设,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

 

 

 

 

 

  行政审批改革

4.00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全面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市场和社会放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开展改革试点加强对市县审改工作指导和培训。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行政审批取消下放率

≥90%

≥80%

≥70%

<7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的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四、编办事务管理

 

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及机关日常管理事务。

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强化机关工作保障,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综合事务管理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政务和机构编制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全市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工作;指导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行政后勤、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研究、培训及相关工作。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95%

≥90%

<90%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

≥95%

≥90%

<90%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2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支出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5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3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529.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104.5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1.05万元,其中:办公费 2.53万元、邮电费18.8万元、差旅费14.1万元、会议费1.29万元、维修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0.63万元、印刷费0.8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32万元、培训费4.42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工会经费5.9万元、福利费3.75万元、不可预见经费0.43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61万元,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预算比上一年减少0.42万元,公车运行费比上一年减少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5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25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24.5

24.5

24.5

 

 

 

 

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小计

 

 

 

 

 

 

24.5

24.5

24.5

 

 

 

 

日常公用经费

81.05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7

0.6

4.2

4.2

4.2

 

 

 

 

日常公用经费

81.05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3

0.8

2.4

2.4

2.4

 

 

 

 

日常公用经费

81.05

打印设备

A02010601

8

0.4

3.2

3.2

3.2

 

 

 

 

日常公用经费

81.05

复印机

A020201

1

1.8

1.8

1.8

1.8

 

 

 

 

日常公用经费

81.05

销毁设备

A020211

2

0.15

0.3

0.3

0.3

 

 

 

 

日常公用经费

81.05

家具用具

A06

1

0.6

0.6

0.6

0.6

 

 

 

 

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管理维护培训费

15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2

3

4

12

12

12

 

 

 

 

 

 

 

 

 

 

 

 

 

 

 

 

 

 

七、国有资产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大楼集中办公,固定资产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无其他国有资产。

八、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①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②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③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④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⑤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公开表格所涉及内容为空表

 


信息来源:张家口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