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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24]5号设立

发布时间: 2024-06-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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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峰峰矿区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互联网舆情信息中心(峰峰矿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博伟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维护网民权益,搭建公众参与网络治理的平台,建设文明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业务范围:负责全区网上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为舆情处置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加强互联网舆情信息的政策理论研究,编辑各类舆情研判资料;收集网民关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网络举报工作。

住所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泉头办公区6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0817053R

举办单位 

中共邯郸市峰峰矿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