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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5 点击次数:?
中共高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隶属关系的通知
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共高邑县委、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高字〔2018〕38号)和县委改革办《全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精神,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同步调整所属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现将有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将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县人社局所属调整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增加全额事业编制3名,同时核减县社会保险中心编制3名,调整后医保中心编制11名,社保中心编制19名。原核定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等不变。
中共高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来源:中共高邑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中共高邑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