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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三步骤”做好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

发布日期:2017-01-20 信息来源:临漳县编委办

        搞好调研摸底。临漳县编委办接到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后,迅速进行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人员、领导职数及职责进行了调研摸底,深入财政局、政府办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办公设施等,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理顺相关职责。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承担“管采分离”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同时,以监督和执行职能相互独立,保证履职客观、公正为原则,对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将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集中采购职责划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保留监督检查等职责,做到了职责明确、监督明确、流程明确。
        做好移交工作。按照《临漳县政府“管采分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由编委办牵头组织召开移交工作会。相关部门各施其职,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中职责调整、机构整合的通知》,纪律检查部门负责监督,审计局负责相关审计工作,使两个机构财务、档案资料、结算系统等实现顺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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