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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编委办突出“三项标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7-01-13 信息来源:沧州市编委办

        今年以来,沧州市编委办着力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以党章为标准,做廉洁自律的编委办干部。该办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活动,对照党章要求,落实《准则》要求,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通过开展廉政课堂、警示电教片、座谈讨论、举办廉政考试等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廉政法规知识和勤政守廉意识。
        二、以“能说、能写、能干”为标准,做有本事的编委办干部。该办针对年轻同志多、新增职能多的实际,采取“周讲”“月考”“季研讨”等制度,提高干部的写和说的能力。同时,将单纯政治理论学习同社会调研、扶贫攻坚结合起来一并开展,提高干部的实干能力。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让干部做到在干中练、在练中干,通过干和练,将干部锻造成为能说、能写、能干,精通本职工作、一专多能的全能型干部。
        三、以“双满意”为标准,做靠得住的编委办干部。该办在机关内部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简化办事流程、改进审批办法,鼓励和引导全体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认真走好群众路线,做好来文、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纪律制度约束,着力解决一些脱离群众、奢侈浪费、庸懒散软等问题,促进全办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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