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13 点击次数:?
井政办〔2016〕107号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井陉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及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有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6〕91号)要求,县编办对县乡两级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井陉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2016年版)》,涉及县直15个部门公共服务事项85项(其中政策支持类3项、法律和信息查询类26项、知识产权保护类3项、就业技能培训类2项、公共教育类2项、劳动就业类9项、社会保障类20项、医疗卫生类5项、住房保障类4项、文化体育类4项、扶贫脱贫类4项、其他类3项);编制了《井陉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2016年版)》,涉及17个乡镇,公共服务事项48项(其中民政相关事务14项、社会保障事务6项、医疗卫生事务14项、残疾人保障事务9项、司法行政事务5项),现将目录清单及服务指南予以公布。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政务中心(审批大厅)等载体公布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并随国家、省和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变化动态调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 1.井陉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2016年版)
2.井陉县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服务指南(2016年版)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