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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1-28 点击次数:?
矿政办[2016] 4号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49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取消、调整我区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78项,其中,衔接取消60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1项,调整行政权力类别的行政权力事项7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与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抓紧完成工作对接。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内部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各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并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日内在本部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
三、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切实做到放权到位,监管到位,优化服务到位,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井陉矿区衔接落实市政府取消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60项).doc
2.井陉矿区衔接落实市政府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目录(共11项).doc
3.井陉矿区衔接落实市政府调整行政权力类别事项目录(共7项).doc
井陉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来源: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