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职责边界清单、职责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5-11 点击次数:?
附件2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边界清单目录
序号 |
管理事项 |
牵头部门 |
涉及部门 |
备注 |
1 |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
县住建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 人民政府、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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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
县住建局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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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水管理 工作 |
县住建局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县自然环境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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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渣土管理 |
县住建局 |
县交警大队、县水务局、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各乡镇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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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餐厨垃圾 |
县住建局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县发改委、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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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外广告管理处 |
县住建局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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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灵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边界清单
序号 |
管理事项 |
涉及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备注 |
1 |
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对违法占地、在非建设用地上进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包括考评、问责、信息共享等在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三)国土、建设、城管、住房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涉及违法占地、违法施工、影响市容、物业管理区内部违反物业使用和维护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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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对城市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周边未得到规划部门许可、改变外立面形状、颜色、材质行为的查处 |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外观、形式、色彩、材质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产权人或管理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采取查封现场、扣押财物等强制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冀政[2012]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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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负责对市内四区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跨区域执法活动的协调调度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冀政[2012]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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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人民政府 |
对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拒不停止建设的,查封施工现场、扣押财物;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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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四条实施强制停工和强制拆除,公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及时制止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现场管制,对严重破坏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人依法带离现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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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对占用、损毁四横八纵道路绿线范围内园林绿化行为的查处 |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九条 城市园林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对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城市绿地和城市生态、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界定控制管理线。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冀政[2012]1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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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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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水管理 工作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
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暂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收集、输送、处理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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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环境局 |
对排入自然水体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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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的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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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渣土管理 |
县交警大队 |
负责渣土运输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查处 |
国家及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垃圾治理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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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
负责松阳河等管辖区域渣土管理工作 |
国家及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垃圾治理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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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负责渣土处置、渣土弃置场地设置核准,督导各区对违法倾倒或者抛洒渣土污染路面的行为进行查处 |
国家及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垃圾治理规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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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 |
负责本辖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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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餐厨垃圾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 |
《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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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 |
负责研究制定鼓励发展餐厨垃圾处理利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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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
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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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负责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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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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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以餐厨废弃物制做地沟油等食品的查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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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 |
负责本辖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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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外广告管理处 |
灵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
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负责起草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和政策;负责牵头编制户外广告的详细规划;负责组织户外广告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 |
《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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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批登记管理 |
《石家庄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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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灵寿县住建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
内设机构名称 |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主要 职责及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
序号 |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
备注 |
1 |
办公室 |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
1 |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涉密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复印、借出、清退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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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定期进行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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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处理、保管、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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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做到日常整理归档。 |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第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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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务科 |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建设行业科技、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管理制度;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管理;负责做好人才公寓筹集和管理工作。 |
1 |
负责指导全县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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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垃圾、医疗废弃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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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拟订房屋交易、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第17、1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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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第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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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全县供热、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供热、燃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供热、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燃气供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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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需将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权力事项细化分解到相应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