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年报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4-02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18574846557X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石家庄市鹿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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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石家庄市鹿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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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精明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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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石家庄市鹿泉区镇宁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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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秀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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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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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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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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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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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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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1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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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鹿泉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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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一年来,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及时向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报单位名称、举办单位事项的变更登记,确保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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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按照省、市文明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文明办重点抓了以下6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部署,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将鹿泉区测评体系的12类测评项目、40项测评内容、70条测评标准和相关操作要求,具体分解到54个创建责任单位。依据《石家庄市鹿泉区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又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及操作要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内容及标准细化到每个责任单位、部门,督导54个责任部门按照测评内容标准整理相关测评资料,按照石家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安排,完成了各项测评准备工作。 (二)大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2016年2月以来,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创建全国及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打造彰显鹿泉山水特色、产城教卫融合发展的宜居宜业新城区,创建传承鹿泉文化特色、弘扬鹿泉美德的和谐文明新城区两大目标,制定印发了《2016年度鹿泉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涉及到的7项测评项目、50项测评内容、90条测评标准,创建办进行了梳理分解,逐条逐项分解到78个责任单位,有效确保了创建工作的对标达标。为促进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先后召开了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动员会2次、培训会2次、推进会2次、实地测评点位现场督导6次。成立了创建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石向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从6个省级文明单位各抽调2名工作人员,23个市级文明单位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共计35名工作人员,分为综合组、资料组、督导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具体创建工作。创建办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挂图督导创建工作,逐一对标达标,完成了各项创建目标。 8月25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的“资料审核”部分报送至省文明办, 9月24日-26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河北省第三方实地考察测评组实地考察了“测评点位”29类89个点位、对鹿泉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等测评工作。 为了真实了解创建工作的市情民意,创建办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发放了与市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25项“问卷调查”71000份,统计显示,市民对城区教育事项和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十分关注:一是78%的市民反映城区的的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区建设;二是69%的市民反映城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现象。 省测评组实地考察“测评点位”后向我区反馈意见指出:城区内社区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突出薄弱环节,社区办公场所不达标,无活动经费无技防措施、人员待遇不规范工资标准低、部分居住小区环境卫生不达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冀发?2016?13号)精神和省、市文明办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鹿泉区文明社区测评工作。依据《河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和《河北省文明社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内容,共由5大项测评项目、46条测评标准构成,对社区创建工作有了详细的要求和具体的标准,对鹿泉区获鹿镇所辖8个社区按照测评标准要求进行了“材料审核”部分的整理和审核并已上报市文明办,“实地考察”部分正在按照测评标准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准备迎接省、市测评。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文明办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第三届“善行河北•美德传承”??全省中小学生爱国诗文书画作品征集大赛。通过各中心学校征集作品,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层层筛选,上报小学组作品132件,中学组作品11件,合计143件作品。获得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联颁发的学生获奖证书5个,优秀指导教师奖3个。 为引导青少年传承中华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区文明办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小学、幼儿园开展了“童心向党 放飞梦想”歌咏活动,通过选拔和筛选上报市文明办19件精美作品,区文明办获得石家庄市“童心向党 放飞梦想”歌咏活动优秀组织奖。 区文明办会同区教育局组织全区5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学校开展了石家庄市“我的中国梦”书法绘画作品征集及选拔活动,共推荐上报作品93件,在全市21幅获奖作品中我区获得三等奖1个,优秀奖2个,进一步推动了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进一步深化发挥共产党员在志愿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倡导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良好社会风气,鹿泉区深入开展“共创文明城 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制作鹿泉区志愿者小红帽3000顶,马甲500个,印制宣传资料20000份。3月4日上午,鹿泉区区直机关单位选派机关党员干部代表400余人在鹿泉区市政中心广场,成功举办了鹿泉区2016年度“共创文明城 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志愿者小红帽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要求全区各区直机关单位全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6次以上,并上报区文明办相关活动信息及图片。通过深入开展“共创文明城 党员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旨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弘扬志愿精神,带头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争当“共创文明城 党员在行动”优秀志愿者、带头传承者和模范践行者。 区文明办积极组织全区各区直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上报市文明办开展活动信息,经认真申报鹿泉区获得2016年石市如下志愿服务工作荣誉:石家庄市优秀志愿者5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个、优秀志愿服务品牌2个、优秀志愿服务社区4个、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1个、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1个。 (五)全面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水平 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幸福石家庄”、“创建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在北斗东路高架桥、区交警队南侧及城区内主要街道、主要路口、公园广场、中小学校等重点部位,广泛设置公益广告2388块15200平米,推进公益广告全覆盖。 (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2016年,石家庄市省级文明单位管理实行网上审批动态管理系统。区文明办通过召开培训会,指导7个省级文明单位需要登陆专用网站注册并上传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8项创建标准、46条分项要求材料。6月底全部完成网上提交材料任务,为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做好相应准备。严格按照《石家庄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申报了2014-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31个,文明乡镇3个,文明村4个,合计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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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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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获得河北省首届文明城区荣誉称号。文明办获评创城工作优胜单位奖,奖励资金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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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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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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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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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杨月芬 联系电话:13933168802 报送日期:2018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