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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17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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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规范房地产市场 推进住房商品化 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及售价审批

   

青龙镇祖山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马明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

2.7

网上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2017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建局的具体指挥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住有所居”为中心目标,认真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系列措施,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切实解决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房建设和分配入住情况 (一)任务及其完成情况。我县保障房建设总任务为2360套,其中申请退建631套,已建设1324套,包括:2009年开工建设的吉祥小区廉租房244套;2011年至2012年配建的廉租房547套,2011-2013年在如意小区建设公租房401套,2013年桃林口水库管理局建设的公租房132套。 (二)已完成的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在已建设完成的1324套保障房中,已经分配入住923套,其中吉祥小区244套廉租房,配建的廉租房547套,桃林口水库管理局公租房132套;预分配401套(如意小区已抓号选房但未入住),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供需基本平衡。 二、住房补贴发放情况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住房补贴发放要求,采取三级审核、连审联查的程序进行认真审核。通过市、县不动产管理局、县民政局、县交警大队、县税务局等单位核查,截止1031日已取消住房保障待遇191户,已追缴57户,追缴金额6.5万元,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对应退缴而未退缴户移交县法院立案执行。计划1230月前对合格保障家庭发放补贴款。 三、保障房盘活项目情况 (一)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项目。 该项目建设廉租住房400套,列入2012年开工计划,为政府投资廉租房项目,产权归政府持有。因我县保障房供大于求和县财政困难的实际,按照发改部门意见,400套全部申请退建。该项目于2012年安排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46万元,2013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492万元。共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1738万元,已申请上级调整用于我县符合规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幸福家园保障性住房项目。该项目建设公租房231套,列入2013年开工计划,为政府投资公租房项目,产权归政府持有。由于土地纠纷原因,项目未开工。因长期停建、供大于求原因,该项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无需求,且未申请2017年中央财政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已申请退出公租房管理。该项目已于2013年申请了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432万元和省级补助资金231万元,该资金共计663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由我县统一调剂使用,用于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 四、审计整改情况 (一)审计发现问题有21户保障家庭隐瞒家庭住房资料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其中9户保障家庭骗取经济适用房待遇,12户保障家庭骗取廉租房保障待遇(3户已整改,剩余18户由于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不全存在认定与事实不符情况县政府已将18户提交市审计局)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12户廉租住房问题。李艳群、马铁柱、齐云亮3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依法下达了《追缴通知书》,经过政策讲解,李艳群已同意退还廉租房,齐云亮、马铁柱法院已立案;宋仕成、郁庆民、杨志民、邵沐娟、董小明、郝利6户,2011年在县级主管部门审核时符合保障资格,不存在骗取廉租房保障待遇问题;李占伟、王春文2户,实际未对其发放补贴资金,不存在追缴补贴资金问题;张建国1户,身份信息存在错误事项。 2.关于9户经济适用住房问题。为2007年市、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文馨苑(第一中学)、馨园(教育局)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于青龙一中、教育局危旧房屋改造,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接到审计整改报告后,县政府立即责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教育局、青龙一中调查处理。经查,2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资金来源均为个人自筹,安置方式多数为返迁安置,9户及项目其他业主均未享受到经济补助、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土地出让方式为划拨,享受了土地优惠政策。由于2个项目均未办理不动产证,下步办证中,将依法追缴9户相应面积的土地出让金,确保整改到位。 五、2018年工作安排及打算 一是抓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在完成如意小区、锦绣家园小区公租房抓号选房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后期管理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及配套设施建设,为保障家庭提供一个舒心、安逸的居住环境。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抓好信息公开。继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在住房保障动信息平台更新项信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有关网站联系,强化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董文华  联系电话:13833532551  报送日期:20180307

 

来源:青龙编办
责任编辑:青龙满族自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