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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2017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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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权属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祖山路146

法定代表人

刘明磊

开办资金

7.8(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8

9.2

网上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局.公益

从业人数

3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全体人员立足本职,攻艰克难,通力协作,有力地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完成职能整合。按照县编委会《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的通知》(青编[2015]18号)要求,县国土资源局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原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土地登记、城乡规划建设局承担的房屋登记、林业局承担的林权登记、水务局承担的水域滩涂权属登记、农村经济管理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都已经统一到不动产登记局。 二是完成部分人员划转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已将县政府招待所的10名在岗人员划转到县不动产登记局,安排在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办公。县产权产籍监理所从事产权登记工作的6名正式工作人员已划转到县不动产登记局。根据青政纪要【201725号文件,县城乡规划局原自行聘请的从事产权登记工作的17名临时用工,已暂时划转到县不动产登记局,目前,人员已全部安排上岗。积极推进档案移交工作。已完成土地、林权、房产登记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的移交和扫描录入工作,完成土地和林地登记档案资料的扫描和录入工作。完成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工作。加强与县政务中心联系,科学拟定窗口设置方案,完成8个登记窗口和业务咨询、查询查封两个服务岗位建设及人员配置工作。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从去年11月开始,我们开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进行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现在平台已建设完毕,目前,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平稳。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有序。配备了专门档案室、阅档室,档案室内设8列密集架,全部纸质档案均已整理入架,案卷分类准确,排放有序。同时,配备两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科学制作档案查询目录,严格按照档案利用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进行登记和统计,极大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截止到目前,核对原房屋登记档案目录,与系统平台导出数据进行比对,查漏补缺,共累计核对21780条;整理不动产登记档案2632卷,已全部归档入库;接待档案查询55人次;并抽调1人配合拉马沟征地入户调查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登记发证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103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98份,不动产登记注销登记265宗,不动产预告登记318宗,不动产预告抵押登记319宗,不动产首次登记1612宗,不动产转移登记389件,换发不动产证明224件,接受不动产各类咨询78件次,下乡现场勘查45次,受理查询登记95件,查封解封登记61件,进行权籍调查32起,土地落宗1523宗,并进行外业勘查368起。 四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46余人次,答复信访案件13件,均实现了“负气而来,满意而归”,并积极主动的化解了矛盾,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宋青华  联系电话:13833500957  报送日期:20180312

 

来源:青龙编办
责任编辑:青龙满族自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