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控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2-20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321674681746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控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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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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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全县污染源例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 负责外来样品检验和受委托服务性监测 参加上级和本站质量控制考核 执行国家各项标准分析方法 及时准确整理上报监测数据报告和各类报表 参与本辖区建设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 参与本辖区污染事件调查 负责仲裁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数据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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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青龙镇康乾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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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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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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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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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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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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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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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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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测.公益 |
从业人数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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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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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RB/T 041-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内部审核要求》(RB/T 045-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授权签字人要求》(RB/T 046-2020)、《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设施和环境通用要求》(RB/T 047-2020)、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相关技术文件,建立并实施管理体系。对监测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保证监测结果科学、公正、客观。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是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监测。按照疫情监测要求,对1家定点医院、1家污水处理厂、9家医学隔离点的余氯、粪大肠菌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能达标。督导相关单位开展自行监测,严格数据审核,安排专人按时上报,杜绝数据迟报、漏报,年初以来所有监测项目及污水排放均稳定达到疫情防控标准。 二是扎实开展县域河流新增断面及预警断面水质监测。完成了县域16条河流新增段面的点位设置及1至4季度水质监测,完成了青龙河、沙河两条主要河流四道河、冷口两个预警断面1至12份水质监测。 三是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完成了中红三融、宏达热力一厂、宏达热力二厂、满源污水处理厂在线比对监测工作,达标率为100%,完成了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青龙龙源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满源污水处理厂等5家重点企业执法监测,完成了满源污水处理厂、中红三融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水质上1至12月份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水质均达到排放标准。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积极组织指导辖区内已核发国版排污许可证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按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已完成1至12月份全县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抽检工作。 四是周密组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及河流水质监测站运行检查。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完成了1至12月份2个省级空气站、1个省级开发区空气站和24个市级乡镇空气站运行维护和质控检查,做好日常空气监测站运行维护各项协调保障工作;完成2个省控水质监测站、3个市级水质监测站的运维巡检工作。 五是稳步推进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县域声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了1至4季度县域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与系统填报工作,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完成生态县年度考核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完成了1至4季度县域声环境监测工作。 六是严密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样地核查。按照省厅要求,会同相关乡镇对全县17个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样地现场核查,5个生态环境质量点位野外核查,对无法到达、类型有改变的按要求进行调整,确保全部符合监测要求。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我县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数据支撑。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市局监测方案和能力建设方案要求,完成各项监测和能力提升任务。一是不断提高监测能力,按时间节点完成本年度能力建设目标任务。二是按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各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三是加强资质认证项目实验分析培训,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开展资质认证复评审准备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及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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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经河北省质量监督局签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0312050052;发证日期:2017年12月21日,有效日期:2023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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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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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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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3-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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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填表人: 赵婧 联系电话:18830350111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