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机构编制网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2-20 点击次数:?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321728794931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 管理 发放 参保人员住院审核 医疗费用结算 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的结算和发放工作

    

青龙镇祖山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陈金锋

开办资金

6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

16

网上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2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总之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严格执行章程 2022年,医保中心在县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和各兄弟股室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扩面、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方针,积极稳妥的开展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实现了各项保险基金的平稳有序运行。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和结算工作。 (二)离休老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开展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和协议履行管理工作。 (四)扎实细致,做好门诊慢性病和档案工作。 (五)全面推进窗口提质增效,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一是自2022年8月1日起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医保字【2022】20号)要求,我市34个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含苯丙酮尿症、戈谢病)将执行全省统一的认定标准。二是自2022年10月开始职工生育待遇核定与支付实现个人网上申报并实现“跨省通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职工因意外伤害住院实现网上备案,经调查核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医疗保险退休后,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我市参保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在职职工转退休的,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三是参保患者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待遇可同时享受,就诊时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普通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比例都有所提高。四是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由800元提高到1000元,不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五是持有《秦皇岛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人员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同级财政按照缴费基数的2.2%给予补助。六是自2022年1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除特殊业务外,医保部门不再核定,参保人员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七是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统帐结合”方式参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按缴费基数的8.5%缴纳,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 稳步推进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2022年我中心严格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完成稳步推进征缴工作,积极协调各级镇政府做好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及时完成特殊人群导入及待遇标注工作,圆满完成征缴任务。 (三)简捷、高效做好城镇职工参保登记和待遇结算工作。一是实现网上办,电话办,做到疫情防控期间业务不间断。二是严格精细按月做好与全县175家定点医药机构网络结算审核工作,同时及时完成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零星手工报销工作。三是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保证退役士兵及时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是简化程序,做好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工作。 (四)严格、规范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一是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4号)有关规定,开展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和医院申请受理纳入工作。二是圆满完成我县2021年度定点医药机构线下考核和医保医师年度考核工作。 四、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稳步扩大参保覆盖面。 (二)、持续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准入退出机制。 (三)、加强医保稽核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四)、深入开展系统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五)、持续做好医保经办各项业务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8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3日)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3-02-15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刘宁  联系电话:18003343134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16日

来源:青龙编办
责任编辑:青龙满族自治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