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20 点击次数:?
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
深审改办〔2017〕1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衔接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市审改办〔2017〕1号),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取消的1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进行了衔接,决定对应衔接取消2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要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深泽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来源:深泽县编办
责任编辑:深泽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