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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6-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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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指事业单位法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每年度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一项法定制度,具有强制性、时限性、真实性、连续性等特性。

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规定时间内,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在公示年度报告前,应当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审查,由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来源:涉县编办
责任编辑: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