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交通运输局三定规定
发布时间: 2020-02-18 点击次数:?
行办字〔2019〕42号
中共行唐县委办公室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于印发《行唐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行唐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行唐县委办公室
行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行唐县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7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唐县交通运输局(简称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规划全县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联运服务体系;拟订全县公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道路(含水路,下同)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县域内公路建设与养护年度指令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护公路设施;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四)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和支持合法经营,取缔非法运输;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
(五)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监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投资开发工作;指导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行业科技创新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工作。
(十一)指导各乡镇交通运输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交通科技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及应急交通有关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组织协调相关运输方式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衔接;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所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县域公路建设市场、招投标、信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重点项目跑办推进工作;指导协调竣(交)工验收;负责、指导地方道路管理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县本级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筹措、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专项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妇联等工作。
(四)法规安全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交通运输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客货运输及相关业务和渔船的管理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指导督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交通运输工会。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突出和履行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工作。
第五条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股级职数4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行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行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中共行唐县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