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02 点击次数:?
中共行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已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年度报告工作。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和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已登记并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办理。
三、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时主要提交的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加盖主管部门财务章)。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及有效期。
(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年报告程序
(一)事业单位办理2019年度年检须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图片登录,在“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按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请各单位务必按相关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对填报内容虚假、敷衍了事的以及无资产负债表和未按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三)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系统将其冻结。办理期间每周三之前上传,周五可查阅上传情况。
(四)县直各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请通知所属事业单位及时办理年度报告事宜。
(五)办理年报告期间,未办理变更事项的单位应先办理年报告,再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变更登记。
五、《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报注意事项
(一)“网上名称”一栏,填写为“本单位全称.公益”
(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情况填写:2019年如有变更,填写变更事项,如无变更事项的,填写“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规定的执行”。
(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填写2019年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哪些具体业务活动,字数不少于500字,不能填“无”。
(四)年报告受理地点:行唐县玉城大街县委院北楼136办公室。(联系人;杨靖 电话:82992801)
中共行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