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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安监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15-05-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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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赞皇县安监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安全生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及有关综合安全生产规章规程。

起草县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县局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

综合办公室

 

组织各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

综合办公室

 

2.      

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以安委会、安委办名义起草有关行业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方面的文件,并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执行

综合办公室

 

 

 

 

3.      

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向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相关报刊发送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协助县政府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办公室

 

4.      

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前期审查工作,发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监督管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科

危化品监督管理科

 

5.      

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下同)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督促、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现状评价和检测、检验;对在我县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

综合办公室

 

6.      

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组织;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综合办公室

 

7.      

负责监督管理县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监督县管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工作;负责企业职业已生监管检查工作。

 

监督管理科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8.      

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组织新该、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备案情况;各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理。

监督管理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9.      

指导协调全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监督管理科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10. 

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负责组织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科技达标、示范创建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

 

11. 

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办公室

 

12. 

承担赞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综合办公室

 

13.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办公室

 

填报人:   张亚飞               填报时间:  2015424    电话:84221531

附件:3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赞皇县安监局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警示教育

安委办(综合科)

84221531

 

 

 

 

 

 

 

 

 

 

 

 

 

 

 

 

 

 

 

 

 

 

 

 

 

 

附件:1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     监督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者

二、    监督检查内容: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零售       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其他相关材料。

三、 监督检查方式:

安监局组织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

四、    监督检查措施:

变理申请后,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和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五、    监督检查程序: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及零售点安全条件证明。

2、         安监局组织对申请材料及零售点周围安全条件进行核查。

六、    监督检查处理: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零售点及周围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     监督检查对象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

二、督检查内容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

三、     监督检查方式

安监局组织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对申请材料,经营储存场所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

      四 、监督检查措施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或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全部内容。

五、     监督检查程序

1、         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出相关资料

2、          安监局组织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对申请资料经营储存场所进行申请和核查。

六、     监督检查处理

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经营储存现场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予颁发。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     监督检查对象

矿山建设项目

二、     监督检查内容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申请和建设项目现场申请

三、     监督检查方式

安监局组织专家、建设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评价单位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和项目现场进行申请、验收。

四、     监督检查措施

由专家对验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行申请,如发现验收评价报告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现场不符的,由专家出具书面申请意见。验收不予通过责令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评价报告,修改施工现场进行整改。

五、     监督检查程序

1、         由建设单位向安监局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          安监局组织专家,项目建设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评价单位、对验收评价报告和施工现场进行审查验收。

六、     监督检查处理

对通过审查验收的验收评价和施工现场报告由专家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报县安监局备案。未通过审查验收的由专家出具意见,经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验收评价,施工现场进行修改,整改后报安监局重新进行审查验收。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矿山建设项目

二、监督检查内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监督检查方式: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及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审查中如发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由专家出具审查意见,由设计单位修改后重新组织审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1、建设单位向安监局提出书面审查申请。2、安监局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对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专家出具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报安监局备案,未通过审查的由专家出具意见,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后,由建设单位重新向安监局提出审查申请。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建设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监督检查方式: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及相关附件材料内容及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审查中发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或附件材料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由参加审查的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由设计单位修改后在上会审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1、建设单位向安监局提出书面审查申请。2、安监局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专家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对通过审查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专家出具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报安监局备案,未通过审查的由专家出具意见,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后,由建设单位重新向安监局提出审查申请。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

三、监督检查方式:申请文件资料审核,现场核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其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企业需补正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书。

五、监督检查程序:申请受理后,安监局组织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及现场进行审查,并如实提出书面核查意见。

六、监督检查处理: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发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不予许可的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职权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单位:赞皇县安监局(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申请发证材料和经营场所安全现状

三、监督检查方式:对申请办证材料进行审核,经营场所安全现状和申请办证材料是否相符

四、监督检查措施: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安监局下发补正告知书,退回申请单位限期补正,补正齐全后重新申请。

五、监督检查程序:1、申请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办证申请材料;2、安监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发证。(市局委托发证的项目由县局报市局办理)

六、监督检查处理:对申请资料和经营场所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由安监局退回申请资料和限期整改,资料补正齐全和现场整改后重新向安监局提出申请。

 

附件2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赞皇县安监局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危险化学品经营(加油站)

发改局

商务局负责成品油行业管理发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安监局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2.   

烟花爆竹经营

县供销社

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行政管理;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发放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

 

 

来源:赞皇编办
责任编辑:赞皇县编办